|
|
2007.07.16 18:06:00  |
法院实习随想录(三) |
|
今天终于在法庭上看到了辩论的风采,在中国,由于大陆法系成文法系的严密,诉讼制度的被动,调解的稀释,律师的作用大大被削弱了。 以至于我们想搞个模拟法庭,就想弄个英美法系的来过下瘾。
但在今天的这个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中,来自中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令我眼前一亮,犹如昨晚中国对阵伊朗开场时的惊艳。 之前我就看了此案的一审判决书,二审上诉书及答辩状,通知一起跳舞吧站长陈华过来旁听时,就是说的,这案铁板定钉了,不过赔多赔少的问题。 但那位带着小眼睛,身着粉红衬衣的律师临场变阵,另辟蹊径,出其不意,法律纠葛放一边,直接主张侵权事实不成立。 从上海飞来的对方律师一时措手不及,好在实战经验丰富,答辩时只要求驳回请求,具体法庭辩论时再说。(缓冲个时间先思考一下) 双方的交锋也很精彩,下来后当值法官说,这场律师好,也就不用我们费劲了。于是乎,中豪的合理怀疑把一场毫无悬念的诉讼拖入了调解,调解已经宣告失败,合议庭尚未合议。但中豪的魅力和风采,我算是见识到了。
有如下杂想: 1.曾有人建议改革现在的二审终审制为弹性二审制,即二审改判的案子还可以上诉一级,因为改判在逻辑上意味着一审和二审必有一个是错的。一审时判着耍,二审时再提出致命的新证据,已成为很多案子的策略。比如今天这个案例。网络专家陈华说此案被上诉人可以用百度快照取到不存在上诉人抗辩瑕疵的证据,但在如今的二审终审制下,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如此以来,既消耗了效率,也损害了公平。
2.从辩两年,不虚此行。 中豪律师清晰的思维,抑扬的语调,诱敌深入的盘问,以及那令我倍感熟悉的手势,正是我辩论中所得到的收获。相信这些收获比收获一次奖学金,一张六级证书,甚至是一个女朋友都更能发挥价值。两年的辩论,确实耽误了我太多。
3.上次听完那个及其枯燥的专利侵权案后,我觉得这跟辩论赛辩一个很没意思的题目一样,比如辩一些与时俱进的八股题目,很没劲的。这次终于感受到了律师巨大的主观能动性,哈哈。
4.比起那个中豪律师,仅从辩论层面说,我的普通话还差,还有,最好练成胸腔发音。
5.一定要学好医学课程,不然在医疗事故侵权诉讼中,我就会和今天上海飞来的那个中年胖子一样:“这我不是很懂,没有异议”。 6.律师出庭一定要随身携带笔记本,现在都高科技了,很多东西都只有电脑才演示得出来。这个条件我已经具备了,我现在正是用此写博客也。呵呵,还是IBM的,比牌子也能把对方律师给比下台去,吼吼。
附录:专家非证人陈华见证实录 |
| 标签: 中豪律师事务所,庭审,辩论,二审 |
|
|
作者 chentaowudi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问题日志 | 收藏到网摘 | 返回首页
|
| |